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始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内容;
  4.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翻译件原件(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若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新护照首页、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和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学校经历证明(含学习起始时间、专业、学位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

  1.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2.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3.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4.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赴美国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美国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6.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7.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8.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9.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10.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获学位内地学习经历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文凭必须是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颁发的文凭。

1,  取得文凭的留学生须在当地中国使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学生须提供在学成绩单。

3,  法国INP-T大学((82 Institut National Polytechnique de Toulouse
图卢兹国立综合理工学院)是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法国大学(公立大学名单第82号,程师学院(ECOLES D’INGENIEUR)名单第114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法两国教育部教育互认协议,中法两国所有公立大学的学历两国政府予以互相承认。

4,  DHET硕士学历为法国教育部颁发,是法国国家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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